南哲思享顿新国绿蓝悖论的证据路径消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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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蓝悖论在科学哲学、归纳逻辑、形式知识论等领域激起了热烈而持久的讨论,沿着语言论、科学方法论、贝叶斯主义和知识论等路径形成了几十种解决方案。已有研究成果基本上围绕包含绿蓝谓词的绿蓝假说本身之“合法性”展开争论。这些方案认为谓词绿蓝不具可投射性,而包含不可投射谓词的假说是不可投射的,因此这些假说不可被确证,不能根据它们进行预测,从而悖论不会产生。这些方案在解悖技术上很直观明了,但在哲学说明和辩护上遇到极大难题,没有哪一个方案得到学界广泛承认。从确证的另一个关系项证据这一崭新视角来审视绿蓝悖论的构造过程,可以表明古德曼所断言的绿蓝悖论不成立,从而绿蓝悖论被消解;进而对该方案进行辩护,并利用证据路径上的新研究成果佐证绿蓝悖论和确证研究的证据转向这一指认。关键词:绿蓝悖论;证据;确证悖论;确证引言绿蓝悖论,又称古德曼悖论、新归纳之谜,由古德曼(NelsonGoodman)于年在《事实、虚构与预测》一书中正式提出。该悖论一经提出就在科学哲学和归纳逻辑等领域引起广泛而持久的争论,沿着语言论、科学方法论和贝叶斯主义等路径提出了20多种解决方案。随着21世纪形式知识论(formalepistemology)的兴起与逐步流行,越来越多的知识论家也加入绿蓝悖论的研究行列,提出了知识论路径的解决方案,威廉姆森(TimothyWilliamson)就是主要代表之一。尽管关于绿蓝悖论的研究热潮一直没有消退,围绕该问题也产生了丰富成果,但绿蓝悖论代表性研究文献的编纂者埃尔金(CatherineZ.Elgin)20年前的那番评论对今天的研究现状仍然适用:“对于绿蓝悖论究竟是什么,它该如何解决,以及它对知识论、自然科学、语义学和心理学意味着什么等问题还有巨大分歧。”简要考察绿蓝悖论的研究历史不难发现,已有研究成果基本上围绕包含谓词“绿蓝(grue)”的绿蓝假说之“合法性”展开争论。古德曼将谓词“绿蓝”定义如下:“它适用于在时间t之前检验过的所有事物,当且仅当它们是绿的;但也适用于其他事物,当且仅当它们是蓝的。”具体来说,这些方案的解题逻辑是:谓词绿蓝不具可投射性,包含不可投射谓词的假说是不可投射的,不可投射的假说不可被确证,因此包含绿蓝谓词的假说不可被确证(confirmation),而未被确证假说是不能被用来预测的,从而不能根据它们进行预测,悖论就不会产生。显然,谓词绿蓝是否具有“合法的”可投射性是这些方案的关键出发点。根据现有代表性方案,谓词绿蓝不具可投射性的理由主要有:(1)它包含时间定位性词项;(2)它因没有使用记录或使用记录不多而不具有牢靠性;(3)它没有反应自然属性;(4)相较于谓词绿,它不具简单性,等等。这些方案在解悖技术上很直观明了,但在哲学说明和辩护上均遇到极大难题,没有哪一个方案得到学界广泛承认。论文第一部分通过考查绿蓝悖论的提出情境,回答埃尔金所提问题,即绿蓝悖论实质是认识论上更深层次的确证悖论;第二部分从证据的视角审视绿蓝悖论的构造过程,表明从古德曼所声称的前提推不出矛盾预测,从而消解绿蓝悖论;第三部分对这一证据路径的消解方案进行辩护,提出绿蓝悖论以及确证研究的证据转向。一绿蓝悖论是深层的确证悖论绿蓝悖论是在归纳的有效性辩护问题转向归纳确证问题的语境中提出的,这表明绿蓝悖论是关于归纳确证的悖论。古德曼在提出绿蓝悖论的“新归纳之谜”这章开篇即说:“通常被认为是归纳问题的东西已经被解决或消解了;我们面临的是还没得到广泛理解的新问题。”古德曼所说的被消解了的归纳问题是归纳有效性的辩护问题,他对该问题的消解是从与演绎的辩护问题进行对比得出的。这个新问题是“对有效的和非有效的预测之间的区别进行定义的问题”。科学预测是科学实践的两大重要目的之一。其中一个是对已知现象进行更广泛和深入的解释与说明;另一个是进行预测以指导我们的日常行为和科学研究。这两种活动都与假说的确证与接受密切相关。特别地,预测是关于将来未知事件或现象的陈述。它是根据某所与假说和一定的背景信念演绎地推出的,因此,要判定和定义一个预测是否有效就与假说的接受密切相关。如果我们不接受一个假说,或不对它具有一定的信念度,我们是不会依据它进行预测以指导我们的行为的。更深层次地,有效和非有效预测的定义问题就是信念或假说的确证的定义问题。这样,古德曼就对归纳问题进行了彻底取消,“对归纳进行辩护的问题已经被对确证进行定义的问题所取代”。这里明显表明古德曼所说的新问题实质是归纳确证问题,归纳确证问题已经取代传统的归纳有效性的辩护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确证的定义问题。对“确证”进行显定义的目的在于,为我们判断在何种情境下、哪些证据构成对所与假说的支持和确证提供一个客观标准。古德曼提出绿蓝悖论直接针对的是亨佩尔的确证定义。古德曼首先明确说“亨佩尔教授对确证的定义问题……做了一些开创性的工作”,然后,简要列举了这些确证定义面临的一些困境。譬如,确证的推论条件问题、确证的合取问题、亨佩尔确证悖论等等,古德曼还为这些问题勾勒了可能的解决路径。最后,古德曼认为,即使暂时摆脱了这些困境,“我们的满意也是短命的,新的更严重问题出现了”。正是在该句引文之后,古德曼提出了学界所热烈讨论的绿蓝悖论。在描述这一悖论产生的直接原因时,古德曼说,“尽管我们很清楚这两个不一致的预测中哪个被真正确证,但根据目前的确证定义,它们得到了同等好的确证。”这进一步说明绿蓝悖论确实是关于确证的悖论。根据古德曼的观点,只有律似性陈述才能得到其事例的确证,要消解绿蓝悖论就必须找到一个检识出绿假说和绿蓝假说中哪一个是律似性陈述哪一个是偶似性陈述的标准。但现在没有这样一个标准,现有的确证定义不仅有一些我们不想要的推论,而且它会再次使我们陷入“任何东西确证任何假说”这一令人无法忍受的境地。在此,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绿蓝悖论是在假说确证语境中产生的关于假说确证的悖论,正如古德曼自己所说:“这个问题有时被看作很像是确证悖论。”无独有偶,塞恩斯伯利明确认为绿蓝悖论是确证悖论,并将它和乌鸦悖论同放在其著作中“确证悖论”这一节进行讨论。绿蓝悖论是确证悖论这一指认得到了最新研究成果的支持。波伊斯(KennethBoyce)在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明确说绿蓝悖论是确证悖论,并且认为亨佩尔发现的确证悖论与古德曼发现的绿蓝悖论是等价的,“我认为古德曼的悖论对亨佩尔确证理论的威胁并不比亨佩尔自己的确证悖论大”。但在我看来,与亨佩尔发现的确证悖论相比较,绿蓝悖论更为根本。首先,单个绿假说或绿蓝假说都会遭遇到确证悖论。古德曼自己在《事实、虚构与预测》也明确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如果我们选择一个合适谓词,根据我们的确证定义,……我们再一次陷入一个不可忍受的结果:任何东西确证任何假说”。在同一著作的另一个地方,古德曼评论说,“如果用确证理论中广为接受的逆后承关系来定义确证,我们的定义会使得任一陈述会确证任一其他陈述,经过极大修改后,我们的定义仍然会有原来的灾难性结果———任一陈述确证任一陈述”。其次,确证悖论和绿蓝悖论本质是关于确证的一系列难题的具体展现,而这些难题的严峻性是逐层深化的。任何令人满意的确证理论应该保证证据和假说的相干性,否则就会出现“非黑的非乌鸦”确证假说“所有乌鸦是黑的”这一悖谬认知境地,即学界通常所说的确证悖论。显然,确证悖论发现时的确证逻辑没有给出这样的认知标准,如何给出一个恰当的相干标准便是确证理论遇到的一大难题。即便根据某些标准证据和假说相干,但还会遇到进一步的难题。说明如下:观察报告“翡翠a是绿的”在直觉上与绿假说“所有翡翠是绿的”和绿蓝假说“所有翡翠是绿蓝的”都相干,根据事例确证理论,会得出“在将来某个时刻翡翠x既是绿的又是蓝的”这一悖谬结论,此即学界通常所说的绿蓝悖论。理性主体都认为只有绿假说得到该观察报告的真正确证。如此一来,好的确证理论必须进一步给出假说可以被确证的标准,也就是假说具有可投射性的标准。但现有的可投射性标准都遭到各种批判,这是确证理论遇到的第二大难题。显然,这一难题是前一难题的深化。确证本质上是一项经验认识活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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