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原理第七章课程上
第七章课程
一、课程的概念
(一)课程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定论,教育界主要有四种界定
1.课程即教学科目;
2.课程即学习经验:杜威,课程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或自发获得的经验或体验;
3.课程即文化再生产:鲍尔斯,课程是从一定社会文化里选择出来的材料,是某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要再生产对下一代有用的知识与价值;
4.课程即社会改造的过程:巴西的弗雷尔《被压迫者教育学》,课程不是要学生顺从或适应社会文化,而是帮助学生摆脱社会制度和束缚,进行社会改造。
总之,课程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它是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而规定的学科及它的目的、内容、范围与进程的总和,包括为学生全面发展而营造的全部内容。
(二)古德莱德课程分类(美):将课程分为五种
1.理想课程:由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
2.正式课程:被官方采纳的课程计划和教材等
3.领会课程:任课老师所领会的课程
4.实行课程/远作课程:课堂里实际开展的课程
5.经验课程:学生实际体验到的课程
在课程的客观实施过程中,理想课程包含的所有内容和信息在层层流失。
二、课程的范围、组织与结构
(一)课程的范围
指课程所包含的所有组成部分。有的资料认为是教育内容,即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
(二)课程的组织
1.涵义:
课程的组织是以一定的课程观为指导,将所选出的课程要素形成课程结构,以实现课程目标、课程的组织设计、课程内容、课程类型、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诸多因素。
2.具体的组织方式:
(1)直线式与螺旋式
(2)横向与纵向
(3)知识逻辑与心理逻辑
(三)课程的结构
1.横向结构:又叫水平结构,是指课程不同系列的成分之间在水平面上或横向上的结构过程及其结果,具体表现为分科内容的整合问题
2.纵向结构:又叫垂直结构,是指课程要素的不同质量之间在纵向上或垂直维度上的结构过程及结果
三、课程理论和主要流派
(一)知识中心课程理论/学科中心课程理论
1.主要代表:
(1)代表人物:赫尔巴特、夸美纽斯、斯宾塞、布鲁纳(结构主义)、巴格莱等。
(2)主要代表流派:以巴格莱为代表的要素主义,以赫钦斯为代表的永恒主义,以布鲁纳为代表的永恒主义。
2.观点:
(1)知识是课程的核心;
(2)学校课程应按照知识逻辑以学科分类为基础;
(3)学校教学以分科教学为核心;
(4)学科专家在课程开发中起重要作用;
(5)以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律和相应的技能为目标;
(6)注重各学科的系统性和连贯性,注重老师引导。
3.评价:
(1)优点:第一,可以在短时间内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更多知识;第二,知识具有系统性、逻辑性、连贯性、结构性和简约性;第三,易教,易学,效率高;第四,可提高教学质量;第五,可发挥老师的作用;第六,易编教材。
(2)缺点:第一,不能在实践中顾及到学生,如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学生的心理兴趣需要个性发展;第二,不能顾及学生的直接经验和体验;第三,不利于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不能很好的促进人的能力的增长,没有很好的体现课程的实用性;第四,不能很好的体现教育心理学化;第五,造成和加深了学科的分离,不重视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
(二)学习者中心课程理论
1.主要代表:
以杜威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课程论,以奈勒·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课程论。
(1)相同点:同本理论观点。
(2)不同点:杜威以活动和问题为主开展课程;奈勒认为课程应强调人文知识,之所以未归纳到知识中国心课程理论是因为它的前提是以学生为中心。
2.观点:
(1)学生是课程的核心;
(2)学校课程应以学生的心理逻辑、兴趣、个性、需要、生活、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为基础;
(3)学科教学以活动和问题反思为核心;
(4)学生在课程开发中起重要作用,学生以自学为主;
(5)课程的组织应心理学化,应该考虑到儿童心理发展的次序,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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